导语:近年来,家政市场需求的日益增长,有些人雇起了“洋保姆”。但是“洋保姆”市场背后,除了巨大的利润还有可能暗藏风险。近日,专门帮“洋保姆”非法入境务工的刘某某、吴某某,就因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罪,被杭州萧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。 关注旅游法律案例,维持良好市场秩序,请看今天的《一周一法》。 杭州某旅行社接到一个来自菲律宾的旅行团。却没想到,旅行团中的5个菲律宾人,在抵达上海浦东机场后脱团不见了。旅行社发现后,立即上报这一情况,这个非法招揽“洋保姆”的家政公司及背后老板刘某某因此浮出水面。 刘某某1971年出生,广东人。据查,在2013年时,刘某某就在深圳开有一家政公司,从事介绍保姆的工作。后他跟境外中介结伙,将他开设的养老院作为“洋保姆”入境中转站,做起了介绍“洋保姆”的工作。 他们都是先由外籍中介人员负责在境外招揽外籍务工人员,并负责办理签证、购买机票、安排入境等。等外籍务工人员以个人旅游、商务及团队旅游的名义混入境内后,刘某某就会亲自或指挥吴某某,联系国内需要非法家政服务的雇主,并安排“洋保姆”前往杭州市、成都市、南宁市、温州市等多地的雇主家中。 事发的2018年12月这趟旅行团中,就有5名菲律宾籍人员以旅游为借口骗取到签证,跟随旅行团进入我国境内,并在刘、吴二人指挥下趁机脱团。其中1人因未脱团成功,最终随旅行团返回菲律宾,其他4人则被刘某某安排前往北京、成都等地从事非法家政服务。 这一单,就让刘某某、吴某某本次非法获利24万元。 据悉,按照“规则”,刘某某每介绍成功一名,就向雇主收取2-3万不等的一次性佣金,并要求雇主提前支付前6个月的工资,这笔工资约3万元。同时,刘某某会向外籍中介支付相应一笔中介费。 经查,2013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,刘某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,勾结境外人员,帮助26名来自菲律宾、印度尼西亚的境外人员,用这种方式在内地找到“洋保姆”工作。 萧山区检察院认为,刘某某、吴某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对国(边)境的管理秩序,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,共计80余万元。8月9日,萧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、吴某某以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罪提起公诉。 检察官提醒,现实中,不少中介机构和“洋保姆”存在着非法务工问题,有的还存在签证过期问题,属于非法滞留。一旦被发现,“洋保姆”将被遣返回国,雇主则落得人财两空。 延伸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 (一)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集团的首要分子; (二)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人数众多的; (三)造成被组织人重伤、死亡的; (四)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; (五)以暴力、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; (六)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; (七)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 犯前款罪,对被组织人有杀害、伤害、强奸、拐卖等犯罪行为,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、伤害等犯罪行为的,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。